逍遥镇胡辣汤、潼关肉夹馍连遭商标“勒索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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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街边的小店,我们经常能看到潼关肉夹馍的招牌,逍遥镇胡辣汤在河南省内居多。这两种常见的小吃近期却接连遭遇了商标“勒索”,有协会打着商标维权的称号要求小吃店的店主们缴纳高额会费,不缴纳会费就不能使用这两个招牌,甚至被起诉商标侵权。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……

逍遥镇胡辣汤事件

据悉,西华县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注册了 “逍遥镇”商标,不过该商标是一件普通商标,并非地理标志、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。该协会起诉商户,要求要么入会每年交1000元会费,接受协会统一管理,要么赔偿3万元到5万元。河南焦作、安阳、濮阳等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扎堆起诉。该事件引发争议,目前官方回应已责令‘逍遥镇胡辣汤协会’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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潼关肉夹馍事件

潼关肉夹馍也是相同的“套路”,不过要价却是更高。潼关肉夹馍协会已经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这一商标的店铺,要求赔偿金额3-5万元不等,而且被告知,如果这些商户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,就需要缴纳99800元。同时,如果要加入协会就要交一年2400元的会费。在事件发生后,当地政府已对此事介入调查,目前事件细节仍在调查。

专家解读

有人认为,这两起案件本身已经有些脱离了商标侵权保护的法律基础,并有将这种公益属性的集体商标据为己有之嫌,是一种谋取商业垄断的行为。针对可能有不良目的的企业或者协会,利用授权去做一些类似于行业垄断,或索取高额会员费的不合理竞争方式,当事人可采取向工商部门投诉,或者向司法行政机关检举等方式,通过行政机关调解介入此类事件的处理。

这两起事件涉及到民间社会团体管理和知识产权的运用范畴。协会此举的初衷可能是效仿“沙县小吃”的管理经验,希望统一管理,制定技术标准、服务标准,更好地创出知名度,擦亮地方品牌。然而,在宣传培训不到位的情况下,贸然收费,并且也没说明所收费用将用于何处,能给商户提供什么服务,显然是操之过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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